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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采购行为 比对采购价格 完善采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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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讯(胡兰芳、邹清华)政府采购工作是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措施。峡江县自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以来,累计进行集中采购515批(次),采购金额8782.37万元,节约资金824.53万元,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近年来,该县不断创新政府采购工作举措,在规范采购行为、比对采购价格、完善采购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有效地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为规范采购行为,该县推行了“管采分离”办法,即由采购单位将采购计划报送到财政局采购办,再由采购办审批采购方式后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采购。在采购方式上,该县坚持以公开招标方式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和时间,对招标项目进行公示,严格控制随意改变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同时,该县每年定期下发《峡江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并制定采购流程图,明确采购程序,使各项采购活动有章可循。在采购实践过程中,该县还将采购范围逐步扩大,从简单的汽车、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采购,发展到全方位的医疗器械、绿化工程、软件服务等项目采购。
如何降低采购成本,赢得最大的优惠价。该县在比对采购价格上,采取网上询价、分包平标、限价制度三种办法。一是网上询价。通过网上发布询价函,让全国的供应商都能知晓采购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特快专递或亲自递交密封好的报价,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分包评标。对多个单位采购不同的货物实行“打包”询价,即在一次询价招标中分多个包(或标段)进行公告,供应商报名后可以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评标时采取“分包评标”法。三是限价制度。为避免出现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现象,该县实行询价“前置制度”,每次开标前均要求采购单位根据采购前对市场价格的了解确定最高限价,如果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则投标无效,在该限价以下报价最低的中标,从而确保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益。
该县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在全国没有统一标书制作范本的情况下,就先行确立了本县政府采购的文体范本,完善了“集中采购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重大事项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领导工作机制,每份标书制作后,都要经过三家单位集体审核,从而确保了采购的规范性、公平性、公正性。同时,该县规定采购合同必须进场签订,接受管委办的监督,避免违背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的现象,确保招标采购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