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吊白块腐竹”销往鹰潭
购有害添加剂加工腐竹
陈某和、陈某林是两兄弟,在福建省某县某镇某村办了个豆制品厂。王某明知制作腐竹的添加剂有一种称为“筋药”的物质含非食用原料甲醛,仍于2010年10月份携带该种添加剂到豆制品厂,与陈氏兄弟进行腐竹生产试验,并把添加剂的使用方法和配方比例交给陈氏兄弟。至2011年3月,陈某和三次从王某处购进违法添加剂用于加工腐竹。
不合格产品转卖鹰潭
2010年10月21日,福建某县质监局对该豆制品厂进行抽检,因产品不合格,该局对豆制品厂处以50000元行政处罚。
陈某和为挽回损失,仍把该批不合格的500袋腐竹于2011年3月卖给福建漳州的郑某,郑某发现该批腐竹已发霉,便退还给该豆制品厂。随后陈某和又叫工人把这批腐竹清洗晾晒,更换了生产日期、合格证标签,于当年4月卖给了江西鹰潭赣欣综合批发市场一干货商行。2011年4月至5月12日,该豆制品厂销售给鹰潭干货商行的腐竹共3170袋,价值115740元。
腐竹中查出“吊白块”
2011年5月3日,工商部门请相关部门对鹰潭干货商行销售的腐竹进行抽检发现,该豆制品厂生产的无生产日期的腐竹为不合格产品,含有“吊白块”,由此案发。
据了解,“吊白块”分解产生的甲醛可以增加食品的弹性和韧性并漂白增色,使食品不易腐烂变质。但甲醛具有神经毒性,是强致癌物,使用后会残留在食品中。因此,卫生部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严禁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