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万安一男子禁不住妻子纠缠与亲友结伙贩假币获刑

热度114票  浏览3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4月12日 01:50

老公,有人卖假币赚钱,你也带我去嘛

男子禁不住妻子纠缠,与亲友结伙贩假币获刑

本报讯 康宽梁、陈腾继报道:日前,万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勇作出一审判决,以购买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被告人吴某勇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人,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早年与妻子周某萍在广州市务工,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周某萍(在逃)在一次回万安老家时,偶然得知同村有人在赣州市使用假币赚钱,就缠着吴某勇带她去赣州使用假币赚钱。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两人来到赣州市使用假币获取利益。其后,周某萍的姐姐、吴某勇的姐姐也先后参与贩卖假币。

经法院查明,2011年5月底6月初,被告人吴某勇以每张百元假币15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200张面额为100元的假币供周某萍两姊妹使用,周某萍的姐姐从中获利4000余元。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假币由吴某勇向他人购买,交由周某萍两姊妹以各种名目使用出去,至案发时有将近1.3万元假币被使用出去,还有7200元未用出去的假币被公安机关追缴。

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勇为牟取非法利益,先从他人处购买假币然后予以使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因被告人吴某勇归案后能检举他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量刑时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吴某勇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顶:7 踩:7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5 (32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94 (32次打分)
【已经有36人表态】
6票
感动 感动
6票
路过 路过
7票
高兴 高兴
4票
难过 难过
4票
搞笑 搞笑
3票
愤怒 愤怒
4票
无聊 无聊
2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万安3名村干部"投资"基建工程收取承包商高额利息
  • 下一篇:小财政里的大民生——回眸万安十年扶贫开发之路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