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生、促发展 我市将实施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
我市多项惠民政策出台
●城市低保标准将要提高
●城市医疗救助“直补”更加规范
●提升全市所有敬老院服务功能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实行遗体火化全民免费
●街头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
■本报见习记者尹翔
3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工作会上获悉,为了保民生、促发展,我市将实施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
提高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标准
据悉,2012年城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县(市)每人每月3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0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每月提高50元,达到400元。城市和农村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提高到265元和225元。
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据市民政局局长黄小春介绍,2012年我市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并规范运行城市医疗救助“直补”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加快建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与城镇医保、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以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全市所有敬老院配套改厕
2012年,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大敬老院卫生间改厕工作,年内完成所有敬老院配套改厕工作,并逐步完善敬老院各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据悉,为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科学化水平,2012年全市将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一是要大力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自然灾害损失核查综合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二是要大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救灾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三是大力提升备灾装备能力,积极推进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量,丰富物资储备品种。
实行遗体火化全民免费
我市13个县(市、区)于今年全部实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并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此外,还要加大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吉州、青原两区年内要完成廉价墓园建设并投入使用。
年底街头无流浪儿童
针对目前流浪儿童问题,市民政局局长黄小春表示,年内将广泛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的专项行动,在乡镇、街道设立一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力争在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头无流浪儿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