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城管无牌执法 市民争议不断
负责人:无需牌照 有“城管执法”牌即可
本网讯(记者白灵)近日,在本网论坛关注民生栏目中,网友“大面里”发《城管的在拖电动车,但是他们的理由是什么?为什么他们的执法车没牌照?》一帖引起网友热议。帖内在鹭洲东路拍摄的数张照片上可见:一辆蓝白相间无牌照的车辆,正在装载从道路两边收缴的电动车,搬运电动车的人员未穿城管制服,而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下放有一张有“城管执法”字样的标识牌。7月22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7月18日,网友拍摄的城管部门执法的图片,右边有“鹭洲东路”的指示牌。
“城管拖走电动车的依据是什么”、“车辆被拖走后市民如何认领”、“照片内人员是否真属于城管部门”、“今后如何停放电动车”……在论坛留言中,市民对该事件都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城管人员正在搬运电动车。
对此记者联系了中心城区车辆停放办公室曹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此次收缴的是乱停乱放的摩托车、电动车等,是根据吉府发[2007]97号文件规定执行。自该文件发布起4年内,他们已通过发送宣传单、媒体公告等形式劝告公众规范停车,每个路口也陆续建起了有指示牌、专人看管的停车位,但由于停车需收取摩托车每次每辆1元、电动车每次每辆0.5元的费用(获物价部门审批),许多市民都不能自觉停放。为了维护市容市貌,还市民通行的便利,他们进行了此次专项整治,并且会长期进行下去。
没有牌照的执法车。
“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 据曹姓负责人介绍,被收缴的电动车、摩托车主可到中心城区车辆停放办公室(市审计局附近)凭有效证件认领。摩托车需缴纳150元罚款、10元停车费及10元拖运费,电动车需缴纳10元的罚款、10元停车费及10元拖运费。对于市民提出,是否存在有人冒用城管名义乱收缴车辆的疑虑,他说,在收缴违规停车的现场都会有城管的执法人员在场,应该不存在冒名的现象,执法车只要有“城管执法”的标识牌就可以,不需要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