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6旬村民轻微伤乙级 谁之过?
本网讯(记者白灵)7月20日 ,本网庐陵论坛关注民生板块网友皮卡丘发《天理何在....年轻力壮村主任殴打60多岁的老人》一贴引人关注,贴内楼主称:泰和县螺溪镇木龙村委高岗村6旬老人周国祥,因小事遭该村村委主任周学明殴打致伤。7月25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村干部 派出所:事情已经完结
据泰和县螺溪镇木龙村委高岗村书记周金舫介绍,因周国祥老人在村内进出口道路两边占用道路围地种菜,使原本不宽的土质道路变得更加窄小。7月7日傍晚,农用机具在通行时撞到周学明家的墙体,周学明一怒之下从家里拿出柴刀,砍掉了周国祥老人用来围菜地的篱笆,闻讯而来的周国祥老人与周学明发生肢体冲突,但并未殴打。后经检查两人均负有轻微伤乙级,由螺溪镇派出所蒋姓副所长调解,双方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周学明向周国祥老人道歉,并支付200元的赔款。
“其实也没什么殴打,网上的都是假话,周学明愿意出200元赔款,只是因为看着老人年纪也大了,他也是后辈,其实都是小事,而且现在也已经解决了。” 该村书记周金舫告诉记者。
上述情况也在螺溪镇派出所得到证实。
周学明:小题大作 没有打人
“对于周国祥占道路种田的事情,我已经多次规劝他,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周学明说,原本道路也就一米余宽,周国祥老人为了保护他种的菜,用篱笆围起的地占用了道路,割稻机也经常把篱笆撞倒,但尽管这样,在村干部劝导多次后,周国祥一直也没有把篱笆向后移分毫,影响道路的通行。
对于此次事件,他表示事情已经解决,完全是小题大做,他没有打人。
周国祥:我现在就觉得冤
“尽管已经签了调解协议,但是我还是觉得冤屈。那块地我种了8年,一直都相安无事,这次就因为撞了他家的门一下,也没有什么损伤,他就动手打我,我当时也没有还手,他怎么会有轻微伤乙级,我也不知道了。我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真的占了道路,多做点工作,我也会移开篱笆。”周国祥老人告诉记者,现在身上不时有一阵阵的疼痛,他也不敢去大医院,只是用乡下土方治疗。现在他也不是想要钱,只是觉得对方打人应该理亏,但周学明却表示没有打他,他觉得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