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落实实名上网登记,2008年7月前夕,南昌市公安局向该市700余家网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实名上网登记的通告》,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上网消费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通过专用设备登记身份信息后方能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操作时,南昌市所有网吧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专用扫描仪,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证进行核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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