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省确定了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全省GDP增长原定目标为10%),首次实现工资指导线基准线高于GDP增长计划。据统计,去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05年的13250元增长到29092元,年均增速高达1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五年,我省还将按照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同时,为了使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其他行业职工保持合理比例,还将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