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黎萍报道: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
活动,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卫生局发出通知,对全市范围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行认证制度管理。
据了解,凡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 位须需经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后报市卫生局,然后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规范(试行)》要求,市卫生局方为其颁发“吉安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合格认证书”。另外,餐饮
服务单位使用一次性餐具应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认证 书”,不允许无认证书单位生产的一次性餐具流入餐馆。监督检查若发现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卫生要求,或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将依法查处,严重违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规范(试行)》要求的,将撤销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合格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