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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涉嫌造假工商查封|为促毛竹生长擅伐香樟获刑

热度150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11月25日 17:53

药企涉嫌造假工商出击查封

本报讯 记者任洪广报道: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峡江县一家生产氨基酸口服液的药业公司,日前因涉嫌制作假保健品和假药被查封。

据了解,11月17日晚,接到群众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前去突查,在检查该药业公司的原料加工时,执法人员发现里面堆放了很多药用原材料,其中就有中药生南星。生南星具有毒性,不经泡制对人体有很大危害性,故除了用于制药外,不能够用于生产其他任何东西。对此,执法人员判断该公司可能涉嫌生产未经许可的药品。此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公司还涉嫌制作假保健品和假食品。

目前,执法人员正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

为促毛竹生长擅伐香樟获刑

本报讯 记者胡静报道:因看到自留山场的樟树长得较大,怕影响山上毛竹生长,于是就将其中三株樟树砍伐,却没想到因此触犯了法律。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安福县山庄乡高丘村农妇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据了解,邹某是安福县山庄乡高丘村龙口自然村的一名普通农民。她家屋后有一块自家的自留山,邹某一直认为自留山场的樟树长的很大影响了毛竹的生长,于是在未办理樟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山场的三株活体樟树锯倒并堆放在山上。后经鉴定,邹某所伐三棵樟树树种均为香樟,为国家重点保护(Ⅱ级)野生植物,立木材积为0.857立方米。

法院经审查认为,邹某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邹某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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