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工商调解后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作者:李素珍、刘晓杰 来源:吉安晚报 字数:223
本报讯李素珍、刘晓杰报道:近日,永丰县工商局沙溪分局成功调解一起粮食纠纷案,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元。
据了解,当事人宁某系沙溪镇沙台村人,分别于9月14日、15日、19日、21日在沙溪镇沙台村、 严坑村收购粮食2万余斤,并从农户手中以每斤0.02元收取劳务费。经执法人员现场测试,当事人通过遥控器控制磅秤数据,致使每100斤粮食短缺6-10斤,给农户造成损失2200余元。经工商人员反复教育、劝说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一补偿农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