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被确定为唐山志愿者日
记者9月10日从唐山市文明办了解到,作为中国志愿者行动的发源地之一,从今年起,唐山市将每年的9月15日确定为“唐山志愿者日”。我省首部志愿者地方法规《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也将从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唐山市从1993年底启动以青年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截至今年6月底,各类专业志愿者和各县(市、区)志愿者总数达到63万,占全市人口的8.3%,其中城区注册志愿者25万多人,占城区人口的12.5%。
据唐山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了志愿者服务组织的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对志愿服务的法律保证和政策激励等。为鼓励志愿服务,条例规定,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享受与其在岗同等的劳动保护待遇,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且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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