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吉安新闻网讯 12月28日,《吉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小明,市政协副主席张海峰出席发布会。
据悉,《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所需、群众所盼,针对吉安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绿化建设、绿化养护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共有5章40条内容。其中,主要内容为健全城市绿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重推动建立起职责明确、监管有力、主次分明、相互协调的城市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落实落细了城市绿化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的各项要求;坚持绿化为民,保障群众绿化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手段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坚持立足实际,充分彰显吉安特色,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立足吉安实际作了一些细化、补充规定,打通了地方立法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大制度举措,将为巩固我市一系列创建成果、推进美丽吉安建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这既是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也是巩固我市系列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重要答卷。
文/见习记者邱玥
责任编辑: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