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推动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摄影报道:8月18日,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细则立足吉安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改革政策措施。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措施,巩固提升统筹基金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通过此次改革,待遇更实惠、服务更便民、管理更规范。将职工医保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负担,同时,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向退休群体适度倾斜,进一步减轻了退休群体的看病就医负担;家庭成员实现(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持个人账户用于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和本统筹区内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险,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个人账户用途由原来仅限于参保人看病就医,扩展至购买医疗器械、耗材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还可共济家庭成员使用,使用范围界定越发清晰,管理上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