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变压器大盗获刑
为了发财,12名变压器大盗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疯狂盗窃60余台变压器内的铜芯,涉案价值高达55万余元。日前,石家庄市高邑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盗窃团伙所有成员都被依法判刑。主犯李某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盗窃团伙中,成员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5岁,均为高邑本地人。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12名被告人伙同孙某(在逃)、张某(在逃)交叉结伙在高邑县县域及周边的赵县、柏乡等地作案多起。为减轻负担,盗窃变压器得手后,他们只取变压器内的铜芯拿走卖掉。据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共计盗窃变压器65台,价值5559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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