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法规条例进基层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文物保护管理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宣讲活动让文物法制宣传普及化、经常化和制度化,是确保这一工作方针的基础性工作。在春暖花开,草长莺飞,天清地明的时节,文物法普法,法规、条例宣传走进井冈山乡镇和校园。
活动现场,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红色法规条例等文物保护宣传单,为群众普及文物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对各级文物保护法规和保护条例进行解读。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宣讲:什么是文物、如何对文物进行保护、文物捐赠的途径、旧居旧址的保护以及井冈山革命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并动员前来参观的群众要让家里的孩子们从小了解博物馆,了解家乡的“宝贝”,了解井冈山斗争历史。
现场群众通过博物馆工作人员学深入浅出地讲解,对文物的一些基本知识有了大概的了解,并在活动现场口口相传,许多群众纷纷主动索取宣传资料,并表示所听所学知识很受用,带回家给家人尤其是孩子多学学。不到一小时,文物宣传资料被全部“抢”空。此次宣传,旨在大力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
此次文物法普法工作还有针对性地选择旅游中专学校,因为旅游中专毕业的学生以后从事的工作就是宣传家乡、宣传井冈山的“红”与“绿”、宣传井冈山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现在在他们心中种下一颗文物保护的种子,让文物在他们心中“活”起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这对他们以后的成长都会产生积极作用。
今后,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将一如既往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把红色资源保护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文/张红霞 图/李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