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牙医”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终被判刑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未取得行医资质,却屡屡给患者拔牙和补牙,先后四次非法开展牙科诊疗活动,被行政处罚后却依然租房开诊所。1月5日,记者获悉,2012年以来,新干县的朱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9年12月份,朱某租赁了新干县荷浦乡一居民家的一楼房间,开展牙科诊疗活动并放置牙科招牌。2021年5月29日上午,朱某在为村民进行牙齿治疗服务时,被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并查获相关牙科诊疗器材。同年6月3日,新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案件移送新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随后不久,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由于朱某非法行医屡教不改,一审法院认为,朱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多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朱某有犯罪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链接:《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