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检察建议助推袁玉冰烈士故居保护
办案检察官与乡镇负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检查督促施工质量。姚卫东摄
近日,泰和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县老营盘镇大山深处的五丰村袁玉冰烈士故居,回访查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了解故居保护和陈展进度,督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
检察官在公益诉讼保护红色遗址调查摸底发现,袁玉冰烈士故居因年久失修,外墙开裂、屋顶塌陷、内部破败,且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该院及时向县有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县文广新旅局认真落实,迅速整改,将袁玉冰故居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发改委亦对《袁玉冰故居修缮工程及红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批复,目前,项目建设正有条不紊推进。
袁玉冰故居系原址原貌修复,项目资金总计670万元,配建红色文化广场、革命烈士史迹陈展,修通故居的山路。2020年12月开工,目前已完成故居修缮,正在进行红色文化广场建设,往故居山路已修通,预计2021年6月整个修缮工程竣工。
袁玉冰烈士史迹陈展工作,由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和泰和县文广新旅局承担,现已完成史迹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陈展准备,待袁玉冰故居整体工程完工后对外展示。
2021年7月,泰和县检察院督促保护袁玉冰烈士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江西省检察机关“守护革命史迹 捍卫英烈荣光”典型案例。(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