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男子离职后竟然返回原公司进行盗窃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男子离职后竟然坐飞机重返原公司进行盗窃,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2月初至5月期间,王某从万安某公司离职后到浙江宁波务工,王某因在网上进行赌博输光了积蓄,而后,王某在某次上网的时候发现电子生产车间的贴片机里的配件“飞达”很值钱,而且拆卸也方便。于是打起了回“老东家”盗窃“飞达”换钱的主意。于是利用熟悉万安某公司车间布局、贴片机操作和拆卸飞达的便利,多次进入该公司盗取贴片机的配件。
经查明,王某先后十三次进入该公司盗取贴片机的配件“飞达”144把。其中136把通过他人转交、邮寄等方式卖给郭某,非法获利252200元。郭某对收购的“飞达”更换标签后进行销售,非法获利48400元。经鉴定,王某盗取的“飞达”价值335965元,郭某收购的“飞达”价值317887.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