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5月24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安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吉安市情实际,体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时代要求,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七个勇争先、三个求突破”工作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时代主题,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江西“中部脊梁”,构建富有吉安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开创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着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吉安篇章,奋力开辟吉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