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4月30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22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吉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吉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吉安市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吉安市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