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追缴被处分公职人员多发工资11.93万元
吉安新闻网讯(刘洁、彭莉、记者严爱群)“该名干部被刑事拘留期间,为什么没有停发工资待遇,按其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近日,新干县纪委监委组织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在新干县某局,检查组同志翻看查阅工资发放表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原来,某局工作人员傅某某,2015年3月24日刑拘,2015年12月30日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但相关工资待遇没有发生相应的扣减或停发。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工作,确保一件不误、一个不漏。清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采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内容涵盖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任用晋升等多个方面,共涉及单位12个、对象21名。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其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必须全面清查,坚决予以纠正到位。”新干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清查工作成功追缴被采取强制措施对象多发工资福利共计1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