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明纪律确保抗洪顺利进行
本报讯 6月21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明纪律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做好当前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抗洪抢险救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对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格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对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故苗头瞒报、漏报、迟报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各级政府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物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及时用于抗洪抢险救灾,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对抗洪抢险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领导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在抗洪抢险救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对违反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