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老父起诉子女 期盼“常来看看” 法院判决责令按时陪伴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145票  浏览1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9年6月05日 09:54

吉安新闻网讯 阮妍满、记者胡静报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病弱的父亲起诉儿女很少看望自己,希望他们逢年过节可以陪伴自己。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某明每半年探望原告刘某一次,被告刘某某农历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陪伴原告刘某一次。

据悉,原告刘某系被告刘某某、刘某明的父亲,右手残疾。2017年5月刘某与妻子离婚,独自居住廉租房,每月领取720元低保补助。2018年10月,刘某因病在县医院住院,后转市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刘某某、刘某明未看望刘某。因儿女久不陪伴,刘某遂向永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儿女陪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每个人都有年老之时,也有生病或生活困难之时,除了需要子女经济上的帮助,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法官找到刘某某、刘某明谈心,他们均表示服从判决,愿意多陪伴父亲。

顶:6 踩:6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4 (5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18 (44次打分)
【已经有39人表态】
5票
感动 感动
4票
路过 路过
7票
高兴 高兴
5票
难过 难过
5票
搞笑 搞笑
4票
愤怒 愤怒
4票
无聊 无聊
5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吉安市户外劳动者新添“小家” “邮爱驿站”正式对外开放
  • 下一篇:失信难行 老赖主动还款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