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吉安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将实施机动车辆鸣笛管制_吉安新闻网
相关管制通告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5月24日,吉安市交警发布通告,从6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将实施机动车辆鸣笛管制,对违反禁鸣规定的驾驶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悉,吉州区禁鸣区域为:沿江路(含)以西、吉安南大道(含)以北、吉州大道(含)以东,井冈山大道与吉安北大道交汇处转盘、沿江路螺湖桥(含大桥西路)以南区域所有道路;青原区禁鸣区域为:正气路(含)以西、赣江大道(含)以北、和气路(含)以东、大桥东路(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
禁鸣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应急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均需严格遵守管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