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喜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青原讯(彭生苟)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颁布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通报表彰全国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青原区名列其中。
近年来,该区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公平正义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法治青原”建设,全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