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审理首例涉恶案件
江西吉安网讯(喻建平、刘洁)12月5日,金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新干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2017年6月28日,许某勇在新干县广场某奶茶店与人发生矛盾,随后,叫来金某、许某等5人手持篾刀将陈某砍致轻微伤。下午双方约架,金某等6人每人手持一把砍刀将唐某一阵乱砍,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新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自2017年6月份开始,金某经常与许政某、许某等人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在新干县范围内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新干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以实际行动向新干县广大群众表明了新干县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