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交钥匙” 百姓乐安居 万安“乡村代建”圆特困群众安居梦
万安讯(高春燕、钟小明)3月7日,笔者来到万安县夏造镇横江村下村农村安居工程“乡村代建”点,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排崭新的红瓦白墙的连体平房。据了解,住在这个点上的都是该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等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后仍无力建房的特困家庭。虽然每家每户只有30多平方米,但客厅、卧室、厨房一应俱全,供水、供电、公卫全部到位。
万安县将农村安居工程作为书记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经摸排统计,全县有7852户农村危旧土坯房需要改造,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74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467户。按照危改补助政策,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确需单独建房的,每户给予补助1.65万元,对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的,每户给予补助1.45万元。但根据农村建房一般实际所需的建造成本,特困危改对象仅依靠自身力量是没有能力自建新房的。这个补助标准如何让农村这个特困群体拆旧建新,怎么实现每户贫困户不在危旧土坯房里奔小康,这是摆在该县决策者面前的一道严肃课题。
该县通过向兴国、赣县学习取经,看到了“乡村代建”这一新模式,并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了为全县特困危改对象实施“交钥匙”工程的建设思路,出台了《2015年度万安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实施方案》,针对全县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困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引导和鼓励各乡镇积极发挥组织优势,按照“乡(镇)村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乡村代建”模式,彻底解决他们的建房难题。房屋类型上可根据乡村实际情况,允许建设单体或连体平房,也可参照保障房形式建设套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该县还引入资金“众筹”理念,即采取“上级补助一点、乡村挤出一点、金融贷款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等方式多点集聚,为“乡村代建”点筹集征地、建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该县出台了《万安县农村安居工程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为危改对象提供建房贷款,贷款利息由市财政、县财政、借款人按4∶4∶2的比例承担;向全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发出了为特困危改对象建房捐款的倡议,县四套班子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捐资,广大党员干部、民营企业家、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接收到捐赠资金70余万元。
在资金“众筹”理念指导下,韶口乡采取“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安排上倾斜一点,乡政府支持一点,村里筹措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部门帮助一点”的方式解决,一期48万元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夏造镇建房资金以上级危改补助资金为主,部门帮扶、镇村自筹、捐赠资金为辅,目前已有4个自然村共帮助59户特困危改对象住上了安居房。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场按照“乡村代建”模式,共为104户特困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建起了“交钥匙”工程。
实施“乡村代建”这一新模式以来,万安安居工程呈现出“一花引来百花香”的喜人景象。韶口乡星火村夕阳红公寓是该乡去年在拆除村里一废弃礼堂和一栋多年无人居住的“空心房”后建成的,统一规划建设了住房20套,年前已有10户特困危改对象免费住上了新家。该乡还积极探索房屋产权与房屋使用权相分离制度,即房屋由乡村代建后,产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特困危改对象,将来危改对象逝世后,房屋使用权自动交还村集体,由村集体再安排给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居住;夏造镇则由村委会先统一调配集体闲置土地用于建房,待新房建成、特困危改对象顺利入住后,再将危改对象原土坯房进行拆除,实现既拆除了危旧土坯房,又让特困危改对象住上新房的目标;窑头镇在剡溪村按照“乡村代建”模式,建设特困危改对象农民公寓,在完成内外装修后,28户特困危改对象3月底前都能住上新房。弹前乡新桥村不仅按照“乡村代建”模式统一规划建设了套房5套,还在对这些特困危改对象实行低保政策“兜底”保障的同时,根据他们的身体年龄、劳动能力等情况,通过干部“1+2”结对帮扶和部门技术、资金扶持,积极鼓励引导他们发展井冈蜜柚、肉牛养殖等体力消耗小、收益稳定的脱贫产业。目前,全村5户特困五保户、低保户喜迁新居,由于有了自己的脱贫产业计划,都有信心将日子过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