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安福世纪新城小区未综合验收就交房 县住建局回应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发布者:admin
热度120票  浏览3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8年7月12日 08:44

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讯 记者万思报道:还未综合验收,就“被迫”交了房,房屋楼板又出现裂缝,质量谁来保障?近日,安福县世纪新城小区业主向《问政江西》栏目反映,称开发商违规交房,导致业主合法利益受损。对此,安福县住建局回应称,已成立工作小组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备案。

投诉:开发商违规交房损害业主合法利益

据业主刘先生反映,他于2017年初交房,当时开发商没有向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等。因购房合同中写明,不如期交房,开发商要向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第一次买房,没有经验的刘先生,还是如数交了尾款,拿了钥匙。

交房后,刘先生还是很担忧。他告诉记者,开发商通知交房并没有提供相关验收报告。“我们小区是否具备了房屋交付标准呢?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一样都没看到。”

到目前为止,交房近2年,房产证仍然无法办理。更令他不安的是,小区里很多房屋出现楼板裂缝。“这样的房子我们怎么住得安心,相关职能部门难道不管吗?”

住建部门回应:成立工作小组督促开发商尽快备案

11月6日,记者就业主反映安福县世纪新城小区开发商违规交房一事,向安福县住建局核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世纪新城一、二期工程己进行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各方责任主体评定为合格工程,该局质监站己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但二期还未完成综合验收,不具备房屋交付标准。他告诉记者,“据我们了解,还在单项验收中,暂时没有到提起综合验收的申请。”

按照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那么,开发商此举是否违规?县住建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按规定,未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不允许交房,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开发商在获得单方面房屋主体质量合格就会通知业主交房。如果由于未验收合格而造成一定的后果,县住建部门会进行查处。目前,县住建局已成立工作小组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备案。记者此事向律师进行了咨询,据其称,开发商为了不违约,不逾期交房,在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还强迫业主交房,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业主利益,不过,要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开发商涉嫌违规,住建、房管等部门应进行查处。

质监站:责成开发商整改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该工程部分楼板出现裂缝的情况,县住建局质监站己责成开发商(安福县鑫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出现裂缝的楼板进行检测(砼强度、钢筋配置、保护层厚度及板厚),出具检测报告,再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提出设计处理意见。同时,安福县住建局已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保障购房户的安全使用。

顶:4 踩:11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1.24 (38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18 (33次打分)
【已经有34人表态】
6票
感动 感动
5票
路过 路过
5票
高兴 高兴
4票
难过 难过
3票
搞笑 搞笑
3票
愤怒 愤怒
5票
无聊 无聊
3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安福市监局金田分局加强监管保食品安全
  • 下一篇:安福县建成首个生态气象站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吉安微搏

    网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