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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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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48票  浏览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8年7月12日 08:44

近期,安福县纪委对该县竹江乡洋口村支部书记刘荣光、村文书刘长南“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了处理,并通报。

经查,2013年12月,竹江乡苗木绿化老板戴某准备对竹江乡洋口村四组一棵樟树进行移栽。戴某与洋口村四组组长及相关村民协商妥当后,将《樟树移栽申请表》上报至洋口村委会签字审批,在签字审批的过程中,洋口村支部书记刘荣光以“樟树管理费”名义向戴某索要现金600元,并要戴某向村文书刘长南交现金400元。刘荣光和刘长南分别获得600元和400元好处费后,才为戴某办理了樟树移栽审批手续。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荣光、刘长南党内警告处分,并将2人的违纪所得共计1000元予以追缴,上交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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