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装修工携款潜逃 法网恢恢终获刑
安福讯(彭颖如)在收取了业主支付的款项后,装修工黄安生携款潜逃了,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安生最终难逃法律制裁。8月2日,黄安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安福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3年6月,黄安生与刘诚签订书面协议。2013年9月,参照该书面协议,黄安生与李婉达成口头协议,由黄安生承包刘诚、李婉两家的外墙装修工程,刘诚与李婉各支付了1万元定金给黄安生。2013年11月,黄安生以购买装修材料为由,骗李婉两次打款共计10万元到其账户,黄安生接到以上款项后便不再履行装修义务,并逃匿。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安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黄安生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