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北华山林场原场长周炳芽顶风违纪插手工程被免职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运辉报道:8月8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近日,吉安市纪委对安福县纪委监察局查处的该县北华山林场原党委书记、场长周炳芽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进行通报,具体是:
经查,2015年12月,北华山林场决定对该场新建业务房进行二次装修(天棚吊顶工程)。经王清平(周炳芽之外甥)介绍,周炳芽决定将该工程项目给私人老板周九生做,并交待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场长莫自强与周九生洽谈吊顶工程具体事项。2015年12月18日莫自强代表北华山林场与周九生签订业务房天棚吊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143431.73元。当月21日,北华山林场召开党政班子会,周炳芽未在会上通报会前三天该场已与周九生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并决定将新建业务房天棚吊顶工程直接发包。
2015年下半年,北华山林场业务房主体工程完工后,该场准备对综合楼区域进行硬化绿化。硬化工程于2015年10月20日进行了公开招标,而绿化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周炳芽决定将绿化工程直接给有资质、有队伍和设备的老板来实施,莫自强和该场纪委书记刘文生等班子成员提出绿化工程走公开招标程序的意见,但周炳芽仍然坚持直接发包。后周炳芽交待莫自强,绿化工程(含苗木供应)直接发包给严田镇楠桥苗木基地负责人李意壬。2016年初李意壬为该场做了绿化设计和土地平整工作。2016年2月26日,北华山林场与严田镇楠桥苗木基地(李意壬)签订了苗木购销合同,合同价266800元。该场于2016年3月24日预付苗木款25万元。目前绿化工程已基本完工,但未验收决算。
周炳芽在“违插”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之后,仍然顶风违纪,违反安福县政府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在未经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将应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指定给他人施工、供货,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2016年4月28日安福县委免去周炳芽北华山林场党委书记、委员职务,2016年5月9日安福县政府免去周炳芽北华山林场场长职务;经2016年5月23日安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安福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周炳芽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