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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奇想 吉水一小伙竟在高速跑步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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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63票  浏览1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7年8月25日 08:29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曾万里、戴绵兆报道:吉水一小伙有健身习惯,近日突发奇想,想试试在高速上跑步的感觉,于是他不顾危险跑上了高速……9月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至江西高速交警发现时,他已经跑了约20分钟、五六公里,幸被交警及时制止,这才没有发生意外。

据江西高速交警七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8月31日15时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抚吉高速公路241km路段(吉水县境内)时,发现有一位年轻小伙子正沿着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跑步。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情况非常危险,民警迅速下车,将小伙带至护栏外并询问其详细情况。

在一番交谈后,民警得知该小伙是吉水人,由于平时有健身的习惯,而且从未在高速公路上奔跑过,突发奇想的想在高速公路上跑跑步,尝尝新鲜的感觉,于是,当天下午他从吉水南收费站,准备跑到乌江收费站,至民警发现时,他已经跑了约20分钟、五六公里,这才有了这一幕。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这位小伙子带上警车,将其带离高速公路。途中,民警对这位小伙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耐心教育,告知其在高速公路行走、跑步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小伙子连忙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上高速健身了。

江西高速交警为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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