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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村民捡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及时报警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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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15票  浏览1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7年8月25日 08:29

村民在盘谷发现两只猴面鹰

放生猴面鹰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刘俊、记者刘靖雯报道:近日,吉水县公安局盘谷派出所民警协同盘谷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辖区群众成功放生两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猴面鹰。

5月17日上午,该所接到辖区小祠下村池东自然村村民李富保、郭润仔夫妻俩来访称:其二人在太元村岭背自然村一名叫“后垅山”山岭上采摘栀子花时发现两只长相奇怪的落单雏鸟,因担心鸟儿被害,遂将鸟儿带到派出所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联系盘谷镇林业部门对两只鸟进行鉴定,经鉴定后得知该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为确保两只小猴面鹰成功存活,民警遂协同林业站工作人员刘小新及李富保夫妇共同对两只小猴面鹰放归山岭,同时对周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野生动保护的法律意识。

据悉,猴面鹰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以往村民捕获后会隐藏起来,再高价出售,还认为珍稀野生动物营养价值高,留着自己食用,派出所只有通过群众举报或突击检查才能挽救一些猴面鹰、猫头鹰等野生保护动物的生命。李富保、郭润仔夫妻能够将猴面鹰主动交给派出所,这充分体现了民警大走访过程中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在逐步进入民心,当地村民保护意识在逐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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