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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案件判了三年难执行 强制措施“逼”老赖把钱还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发布者:吉安新闻转载
热度133票  浏览1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6年9月22日 20:20

中国江西网讯 刘娜、记者李志强报道:“法官,我在法院楼下,我带了一包钱来解决案子。”日前,宋某拿着16万元,急匆匆地找到法院,至此,一桩历经3年难执行的案件终于执结。这是今年以来,永丰县人民法院运用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高效打击老赖所取得的成效。

2013年宋某将小产权房出售给李某,得到房款16万元。后李某得知小产权房买卖属违法行为,遂将房子退还李某,并要求宋某返还购房款,未果。为此,李某将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宋某返还购房款。判决生效后,宋某拒绝执行,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宋某,要求其履行法律责任,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前往外地打工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得知后,立即对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一直与申请执行人保持着联系,在得知宋某经过一年时间存有积蓄后,对其进行了搜查,并对其再次进行了拘留。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对宋某释明拒不执行裁定罪的含义,再进拘留所的宋某被法律的权威所震慑,最终拿着16万现金找到法院,主动要求退还房款。

至此,历经3年难执行的案件因执行法官的坚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以来,永丰县人民法院在最高院提出的“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充分运用拘留、拘传、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并简化强制措施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立即做出决定,快速进入实施,高效打击老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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