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捡个箱子打开一看是火箭弹
事发大广高速吉安段,为防雹增雨火箭弹 目前已被移交至遂川县气象部门处理
本报讯桂孟松、方有为、王盛泉摄影报道:笔者昨日了解到,11月27日中午12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一大队值班室接到一名驾驶员的报警:“我在高速公路上捡到一箱火箭弹!”负责接警的民警乍一听,以为报警人恶作剧或者自己听错了。经过值班民警再三询问,对方十分肯定是一箱火箭弹。随后,交警部门要求该报警人将拾获的火箭弹送至高速交警第一大队遂川中队。半个小时后,第一大队遂川中队的民警见到了报警人和那一箱火箭弹。
民警仔细观察发现,报警人移交的是一个木质箱子,木箱正面喷涂着:BL―1A型防雹增雨火箭弹,数量十枚,生产日期2012年6月29日,同时标有“爆炸品”字样。打开箱盖,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十枚火箭弹,上下两层各五枚,同时火箭弹弹体上也标有防雹增雨火箭弹等字样。
据拾获者方师傅介绍,当时他驾驶自己的小货车在大广高速公路上由北往南行驶,上午11时50分左右,当行驶至大广高速吉安境内的韶口互通附近时,突然发现在自己前方行驶的一辆货车车厢内掉下一个木箱,木箱掉落的位置就落在行车道内。方师傅于是赶紧靠边停车,下车看该木箱。当看到箱子上的字体时,连方师傅自己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庆幸那一箱火箭弹从车上掉下时没有发生爆炸,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当把那一箱火箭弹交到民警手里时,方师傅还是战战兢兢,一脸的后怕。
高速交警随后立即与遂川县“110”及武装部、气象局等部门取得了联系,接到交警电话的当地相关部门立即赶到了交警中队。据遂川县气象局工作人员称,该木箱上标明的厂家位于江西新余,原叫江西钢丝厂,后改制重组为现在的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开发、 研制与生产。
笔者在网上查询到,BL―1A型防雹增雨火箭弹是该厂的BL-1型防雹增雨火箭弹改进型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防雹、增雨、增雪等作业,达到防止雹灾、增加降水、减轻旱情等目的。
目前,高速交警部门已将这一箱BL―1A型防雹增雨火箭弹移交遂川县气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