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综合医院应开精神科门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昨天上午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监狱法等七部法律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邮政法修正案草案等。
精神卫生法草案此前已经常委会两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财产安全的规定。针对我国精神卫生资源不足的状况,草案增加规定,要求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同时要求给予精神卫生工作人员适当津贴。
□焦点
综合医院应开精神科门诊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在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力量较弱,多数综合性医疗机构没有开设精神科门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表示,建议加强医疗机构的精神障碍防治能力建设。因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解读】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表示,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是非常有必要的,从目前的医学模式来说,任何疾病的发生都和社会因素及心理因素有关。但目前综合性医院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不足,开设精神科门诊的主动性不强。北京市卫生局5年前就已经意识到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和心理科的重要性,出台举措让包括回龙观医院、安定医院、北大六院在内的3家精神专科医院与6家综合性医院结对子,但效果并不理想。
按照卫生局要求,精神专科医院应该指导对口医院的精神科建设,包括人才培养等内容,但现在能够做到的只是专科医院的医生到综合性医院出门诊。
王绍礼说,以北京为例,目前全市精神专科医院不论是数量还是布局都不尽合理,无法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如果综合性医院都能开设精神科门诊,将大大提升此类服务的覆盖范围。“精神障碍患者每月都要复查、取药,但我们医院在北五环,许多患者会感到不方便。”王绍礼说,城区和人口密集的新兴城区应更加重视精神科的建设和发展。
□焦点
提高非专科医生鉴别能力
据了解,目前我国精神卫生资源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仅有约2万名注册的精神疾病类医师,每百万人口只有约15名精神疾病类医师提供服务。此外,我国平均每万人的精神科床位数是1.58张,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每万人4.36张。
洪虎表示,目前我国精神障碍防治能力弱的另一个表现是,医务人员对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不强,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医务人员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草案三审稿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识别精神障碍的能力。
【解读】王绍礼表示,许多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并不知道自己的真正病因,往往会选择去综合性医院就诊,如果综合性医院的医生具备起码的精神疾病辨识能力和意识,可大大减少患者反复进行各项检查的负担。
“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开出的抗抑郁药物比我们精神专科医院多得多。”王绍礼举例说,较为常见的患抑郁症(在人群中的总发病率占4%至5%)和焦虑症的患者大多会挂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的号,但此类科室的医生往往没有治疗精神疾病的经验,治疗手段和诊疗效果即预防相关风险的能力都不具备,因此神经内科的医生亟须加强精神疾病识别判断能力的培训。
□焦点
精神科医护人员可享津贴
洪虎说,目前精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医务人员收入低、风险高,为稳定队伍,应当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给予适当津贴。因此,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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