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到2小时被收11元 事发凯震商务酒店停车场
酒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显示,未入住宾客每小时收取5元的停车费,可她——
停车不到2小时被收11元停车费
凯震商务酒店的停车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孙亚男摄影报道:10月22日上午,市民李女士拨打吉安晚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称,20日晚上,她将私家车停在吉州区人民路凯震商务酒店的停车场内,停了不到2小时,却被收了11元停车费。
李女士告诉记者,20日晚上,她到市中心城区阳明商城附近办事,由于商城内停车位全满,所以她将车停到了位于吉州区人民路凯震商务酒店的停车场内。办完事的李女士将车驶出停车场时,收费系统显示停车1小时42分,但收费人员称系统显示需收费11元。在僵持近20分钟后,李女士无奈之下便缴纳了这11元的停车费,并要求对方出具了发票。
22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停车场看到,墙壁上张贴着“停车收费标准”。该标准显示,未入住宾客:5元/小时。当记者问收费人员怎么收费时,收费人员告诉记者,在该停车场停车需要刷卡,将车开出来时刷卡后便会显示停车时间和需要缴纳的停车费用。至于不到2小时收费11元这个问题,收费人员表示不清楚,他们是按照电脑显示的费用收费。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酒店的洪总。洪总表示,他们那的停车位对前来住宿的宾客免费开放。之所以这样定价,是为了减少外来车辆占用停车位这类情况的发生。就停车2小时收费11元这个问题,洪总说:“她要是觉得收费不合理可以拒绝交停车费,我们可以和她协商。如果是由于电脑收费系统问题造成错误收费,我们可以联系设计该收费系统的公司前来修改。如若真是系统有问题,我们可以三方协商。”
随后,记者拨打了吉州区物价局收费科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临时停车的收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发布的文件中有相关规定。现在仍然是按照该收费标准在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还在制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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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车辆停放场点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发【2008】10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停车场地全部实行有偿服务,遵循“谁开发、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收费标准为:(1)在公共停车场(点)停放4小时之内:大型车辆4元/次,中型车辆3元/次,小型车辆2元/次,摩托车1元/次;停放4小时以上8小时之内:大型车辆8元/次,中型车辆6元/次,小型车辆3元/次,摩托车1元/次;停放一天最高收费标准为:大型车辆15元/次,中型车辆10元/次,小型车辆5元/次,摩托车2元/次。(2)长期在公共停车场(点)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大型车150元/月,中型车100元/月,小型车60元/月,摩托车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