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还在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起诉银行被判赔1.8万
存折还在 存款却不翼而飞
储户起诉,银行被判赔1.8万余元
本报讯傅龙根、徐建国报道:存折保管完好,存款竟被他人取走。10月1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某银行新干县支行赔偿原告李某存款及利息,合计1.8万余元。
2011年11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在某银行新干县支行存入人民币1.8万元。今年7月19日,李某持存款单到该行取钱,被告 知存款已被申请挂失后取走了,拒绝兑付李某手中的存单。李某疑惑不解,自己的存折一直保存得好好的,何时挂失了?银行经调取监控录像查明,来银行挂失和取钱的系李某的前夫吴某。原来李某与前夫吴某于2011年10月结婚,2012年5月17日,吴某自感婚姻危机将至,想趁离婚前取走妻子的存款,于是持本人及李某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该行 办理挂失手续,后取走了所有存款。7月25日,二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8月15日,李某起诉至新干县人民法院,要求该行支付其本金及应得利息。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行作为金融机构,只能向存款单开户人支付款项,不能向他人支付。原告的存款被他人取走,该行具有主观过错。因此,法院判决该行向李某支付存款本息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