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取得明显成效。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建设美好江西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县有序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一是结合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对废弃矿山实施复垦治理,目前已完成塘洲、南溪、石山、碧溪等废弃矿山的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343.62亩。二是对在建矿山要求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山环境复绿,督促矿山企业在矿区的空闲土地或矿区周边栽种树木,并修筑排水沟或挡土墙等工程防止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环境;三是实行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纳入财政实行专户储存管理,截止目前,全县矿山缴存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8.39万元,确保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相关费用。
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30个,恢复面积1200亩,生产和在建矿山中,全部都实现了边开采边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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