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书记林若逝世曾力主改革整治贪腐
广东省委原书记林若逝世 被称“造林书记”
1989年10月23日,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林若出席南方日报40周年社庆及新址落成典礼,与时任总编辑张琮等亲切交谈。
林若年表
1924年10月,在广东潮安出生。
1945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考入中山大学文学院学习。
1947年,到东江游击区工作,历任粤赣湘边纵队指导员、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共珠江地委政研室城市组组长、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中共东莞县五区工委书记。
1953-1966年,历任中共东莞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书记。
1966年,任中共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
1971年后任中共湛江地委常委,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4年任中共广东委运动办副主任。
1975年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
1977年任中共湛江地委书记。
1982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990年5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
2012年10月7日,在广州逝世。
林若情系南方日报
林若与南方日报也有一段缘份。1971年,林若任湛江地委常委、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从此,作为南方报人,每每在南方日报改革、发展的重要关头,他都对南方日报给予了巨大的关怀与支持。至今,南方报人还亲切叫他“报人书记”。
2009年10月,南方日报创刊60周年。林若欣然题词:“风起南方,领跑中国”,极大地鼓舞了南方报人。
网友微博悼念林若
“改革开放敢为人先,十年植树绿化广东造福后代。惊悉老书记林若老人仙逝。沉痛哀悼。”昨晚,省政协委员陈志实在微博上公布了林若去世的消息,杨锦麟、范以锦等知名媒体人士纷纷转发微博悼念。
南方日报前任社长范以锦在微博上发出“怀念林若书记”专题,“他当省委书记时,我送稿到他家里审定,看到厅里贴了一副对联: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番薯。”
范以锦回忆,当时某单位占用文化单位的房子,经他批示仍不搬,他把南方日报记者和当事单位负责人叫来说:“再不搬,南方日报明天见报。”事情得以解决。
支持铺开包产到户
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就是在林若的坚决支持下点燃的。
1977年,林若调任湛江地委书记。在这一年的冬天,海康县(现雷州市)北和公社潭葛大队试点迈开包产到户的第一步。包产到户迅速改变了潭葛大队生产长期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局面。在林若的支持下,湛江不少地方也开始包产到户。
到1980年上半年,湛江率先允许各地试行包产到户,尽管当年下半年中央下发的75号文件只允许贫困的“三靠队”包产到户。1980年底,湛江大部分农村实现了包产到户,一个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局面开始出现在湛江农村。
林若主持省委工作期间,非常重视山区的开发建设。自林若1985年主持省委工作起,省委、省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山区工作会议。至今,已有将近30年了。
林若是如此关注山区发展,以致有些珠三角的干部抱怨说他“偏心”。
“山区不富,全省难富。”林若认为,山区经济如果得不到发展,山区人民的生活就得不到满足,发达地区经济也缺乏活力和后劲。只有山区发展了,全省才能协调发展。山区的发展,还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我省的山区,许多是革命老区。那里的人民在战争年代为革命做出了重大牺牲,建国后又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他们现在的生活仍然很贫困。如果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下决心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无论如何是讲不过去的。
为了掌握山区发展的第一手材料,林若经常往山区跑,下到场、队、管理区去了解情况,检查工作,与山区的干部群众共商治山致富大计。当时,由于林若往山区跑得勤了一些,珠三角的干部对他有些“怨言”,说他“偏心”,老是往山区跑,重视山区,而到其他地区少,不公平。事后,林若回忆,实际上,那几年,跑山区与跑珠三角的时间差不多,只不过当时每跑一次山区,都要找下面的同志谈工作,还总要总结一些各地的先进典型,见报的次数较多,因而让珠三角的同志产生了错觉。
“造林书记”绿化广东
1985年,林若担任省委“一把手”之后不久,就做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所以,很多广东人又亲切地称他为“造林书记”。
历史上,岭南一带森林茂盛。但是,经过1958年、1968年、1978年的三次大砍伐,到1985年,全省1.5亿亩山地中只剩下6900万亩森林,荒山荒坡超过全省山地总面积1/3。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的水土流失面积以每年14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到1985年,全省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2万平方公里。当时,从广州出去,东到汕头,西到湛江,举目四望都是荒山秃岭。人们用这样的字眼描述:“晴天张牙舞爪,雨天头破血流。”
1985年秋天,林若用了半个月时间,先后到10个山区县作调查研究。为表明决心,林若在一次部署领导办绿化点的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十年绿化广东,省委是有决心的,我也是有决心的。不把广东绿化起来,死不瞑目。”话说得很重,与会人员都受到震动。
“家有千棵松,吃穿不用愁。”林若认为,平原已经开放,并已上了既定轨道,市场会推动它发展,省委、省政府只要掌握方针政策就行了。管得太多,反而是干扰,甚至管“死”。但山区还很封闭,与沿海地区的距离正在拉大,必须给予推动和扶持。山区致富的路子很多,而绿化种树是一项最难以立竿见影、体现政绩的工程。从政者大都关注经济指标GDP,这项工作推行起来阻力不小。
林若身先士卒,带队到从化的水南、黄溪村办点,参与植树造林。省委、省政府对造林绿化实行奖惩机制。为了推动工作落实,林若四处出击检查。从1986年到1990年,广东共组织了五次造林绿化大检查,年年兑现奖罚,共通报表扬了93个造林绿化成绩优异的市县,给17个表现特别突出的县委书记晋升一级工资奖励,对18个问题较多的市、县(区)“提醒注意”批评,对一个县级市给予“黄牌”警告。检查结果公开登报。
1991年3月,国务院授予广东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荣誉称号。1993年底,“十年绿化广东”的宏伟目标提前两年基本实现。广东百姓至今感谢“造林书记”这个“超前坚决”的决策。
为乡镇企业开绿灯
东莞、中山、顺德、南海是从珠三角的桑园蕉林中飞跃出来的,被人们誉为广东“四小虎”。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把“四小虎”的发展模式总括为“珠江模式”,与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一起,被经济学界合称为中国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的三大成功模式。这个“珠江模式”里就有林若的一份功劳。
改革开放初期,江苏、浙江的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广东的乡镇企业与其相比,差距很大。1984年5月,林若带队到江苏考察乡镇企业发展。同年,在返粤后的全省各市地委书记会议上,林若作了报告,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不要开“红灯”,更不要采取“红眼”政策,一见经营好、赚钱多的乡镇企业就往上收,甚至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
1986年八九月间,林若再度带队到浙江、福建考察当地乡镇企业发展。同年底,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这个文件为乡镇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还规定,销售人员可以获得占销售总额0.5%-1%的提成,这在当时是全国首创。
1980年代后期,全国经济过热,有一些人认为经济领域的很多困难和问题是乡镇企业造成的。比如,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争原料、市场,影响计划经济;乡镇企业供销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开支同购销额挂钩,是“腐蚀剂”,造成请客、送礼成风,等等。当时,中央提出要“治理整顿”,这给农村基层干部和乡镇企业职工造成很大压力,不少厂长、经理,以为政策要变,赶紧收摊子。
面对这个局面,林若认为对乡镇企业不要打击、压制,而是要结合存在的问题加以引导和管理。1990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相关方针政策。广东的不少乡镇企业,也开始走出珠三角,开始闻名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