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签下购房协议 3万元定金难退回
本报讯记者李园园报道:9月12日,吉州区的吴供吉先生致电吉安晚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称他9月9日在市中心城区凯旋中央城花3万元购买了一张会员卡,但现在发现凑不够钱,所以想退回3万元结果却退不回。昨日,记者联系到凯旋中央城售楼处以及市房管局开发办了解情况。
吴供吉告诉记者,9日他和女儿在凯旋中央城看房子,觉得还不错,于是决定买一套。当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花3万元买一张会员卡,这样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活 动。吴供吉称他当时身上现金不够,于是去取了3万元。在吴供吉去取钱的时候,其女儿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名为《凯旋中央城3号楼商品房定购协议》的合同,“当时好匆忙,我也没看清楚。现在凯旋中央城说签了合同,如果不买房3万元也是不退的。”吴供吉说。
记者随后联系到凯旋中央城的工作人员,对方称那3万元相当于是购房的定金,如果吴供吉不买房子,那3万元是不予退还的,“都是当事人自己签的字、按的手印,合同生效了,我们是按合同办事。”记者随后 询问,出现吴供吉这种情况,能否转让或者是否有别的方法解决,对方表示,“会员卡都是实名制的,一人一卡,不能转让,如果不买了,钱就没有了”。
这样的购房协议是否合理?记者咨询市房管局开发办的工作人员后了解到,购房过程中一般有两份合同,一份是订购合同,一份是正式合同,这两份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应的。市房管局开发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像吴供吉这种情况,最好直接与房管局取得联系,以确定合同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