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后“跑路” 被撞车的维修费谁来承担
本报讯记者李妍报道:9月10日,市民刘女士开着新买的小车在吉州区长冈南路正常行驶时,被一辆从岔道处冲出来的电动车给撞了,肇事后电动车车主竟立马闪人。11日,刘女士致电吉安晚报热线求助,她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车子的维修费是否只能由她一人承担。
10日18时左右,刘女士开车经过吉州区长冈南路,突然一辆从岔 道上冲出来的电动车将她的小车撞花。当时电动车车主也从车上摔了下来。正当刘女士准备下车看看情况时,电动车车主竟一个翻身爬上了电动车,接着一溜烟走人了。刘女士随后发现自己的车已被撞出一条足有1米长的划痕。考虑到肇事者无法找到,而且电动车又普遍没有车牌,刘女士既没有报警也没有找保险公司便开车离开了现场。不过令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11日上午,当她将爱车送到4S店维修时,被告知维修费竟需1200元。随后,刘女士致电吉安晚报热线,她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也会理赔。
随后,记者联系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吉安分公司一周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可以先拨打“110”报警,交警部门出警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一份事故证明,之后刘女士可以持这份证明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由于刘女士的情况较为特殊,所以保险公司具体的理赔额度还要依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