迸发新活力——我市非工口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
迸发新活力
□本报记者颜兵
2010年6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用两年时间完成非工口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国有农垦、粮食、农业、水利、交通、林业、商贸流通七个非工口系统自此经历了一场嬗变。短短半年,我市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战胜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等困难,144家国企在2010年底率先在全省提前半年完成了国企改革任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2009年,在工业企业实施改革的同时,我市就把非工口国企改革提上工作议程,组织多个工作组深入全市非工口企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清了企业的人员、资产及债权债务等情况,为推进改革奠定扎实基础。据调查,全市七大系统需改制企业为144户,涉及职工27182人。
形式多样,措施得力,形成全面激活的总体态势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重要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例会,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同时,明确要求全市七个系统国企改革工作要在2010年底全面完成。
改革中,我市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一企一策,一个系统一种模式”,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国企改革有效模式。
——靠大联强实现改制。为保障粮食安全及粮农利益、促进粮食流通及粮食企业发展壮大,我市粮食系统国企改革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走“靠大联强,产业化发展”之路。在市属河东粮库成功上划中储粮公司,新干、安福粮食企业成功与江粮集团合作组建新集团公司的基础上,吉安县、泰和县的粮食企业又和江粮集团合作,组建集粮食产、供、销、深加工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集团公司。
——股份制改造实现改制。市公交公司是我市中心城区唯一一家公交专营企业。我市积极推进该公司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出资组建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70万元用于市公交公司改制,投资4000万元建设市公交总站,投资2000万元购买公交车,职工全部返聘上岗。市公交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不仅顺利完成了企业改革,而且政府先期投入市公交总站建设的2500万元资金也可回收,促进了吉安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市供水公司主动与中国水务集团联姻,以1.2亿元的价格转让70%的股份,既顺利完成企业改革,又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还嫁接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有序退出实现改制。针对一些规模小、资产少、负债重,已严重资不抵债,或停产停业多年的非工口国有企业,我市采取企业破产或置换职工身份后企业注销等形式,让国有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市商务局将10户企业捆绑改制,通过出让土地筹集3211.4万元改制资金,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三险”,职工置换身份后公司全部注销。万安县对资不抵债的4户商贸流通企业实行依法破产,由县财政先垫资发放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缴纳“三险”,职工置换身份后自主择业。
——职工参股实现改制。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新干县发电站、安福县长运公司、安福县汽运公司和汽车站、青原区东固垦殖场厂等企业将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职工置换身份后可用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资金自愿入股,并且全员返聘。职工既拿工资又分红利,成功实现国有变民营、职工变股东的转变。企业在新的体制下焕发生机,职工也共享到改革的成果。
——转换机制实现改制。市粮食局下属的米西宾馆,其国有企业身份职工只有25人,其余100多名职工都是聘用的临时工,且经营状况较好。米西宾馆在改制中将这25名职工的身份置换后全部返聘上岗,既顺利完成了企业改制,又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后照常上班,还增加了经济收入。
把握政策,制定方案,确保职工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在研究和制定改革的政策中,我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各相关部门也多次召开座谈研讨会,对提出的政策进行研讨、比较、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吉安市非工口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和《吉安市各县(市、区)非工口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也相应制定了改革方案,确保了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
实际操作中,我市注意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改革对象准确无误。这次改革的对象仅限于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改革启动之前,我市就对非工口国企人员、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全面摸底和调查,并在改革启动时予以确认,做到改革对象准确无误。同时,我市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了市林科所,青原区、安福县的林场进行试验性改革。
——确保经济补偿标准的延续性。制定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是这次非工口国企改革最敏感的问题。为此,我市多次研讨论证,决定延续原工业国企改革的经济补偿标准,做到市本级国企改革执行同一个标准,各县(市、区)也沿用原定的标准。统一口径,一把尺子量准,一碗水端平,确保政策前后衔接,左右协调,防止因前后政策差别过大而在职工中产生攀比或“翻烧饼”现象。改革中,我市始终坚持把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善待职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确保在改制流程中把好“五关“。在企业改制中,我市严格操作程序,做到规范运作,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把好“清产核资关、制定方案关、职工安置关、资产处置关、筹措资金关”。
关爱职工,维护权益,使改革真正成为一项民生工程
改革必须稳定。稳定的良好局面源自改革过程中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我市始终坚持把保障和维护职工利益放在首位,实行有情化改革、人性化操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规范运作。
各县(市、区)、市直七个系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面对面跟职工交谈,让干部职工了解改革政策、改革目的和改革程序,使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共享改革成果。改制过程中,我市确保改制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补偿金以及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做到补偿金发足,“三险”费交足,消除职工后顾之忧。
在满足大多数职工利益的原则下,我市还注重关爱弱势群体。市食品公司2002年就启动改制,因公司48户住户面临搬迁问题而搁浅。市政府本着善待职工、关爱群众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在让绝大多数职工满意的前提下,对少数无依无靠或丧偶的在职、退休职工给予特别关爱、特殊处理,及时解决了这一拖延8年未解决的难题,使该公司的改制工作仅1个月就全部完成。
在企业改革中,我市对职工不是一改了之,而是主动为职工着想,想方设法为职工谋出路。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困难职工开展职业培训、就业介绍。市、县两级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改制企业职工就业,蠃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改革,不但将非工口七大系统引上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且为吉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