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晨报]未婚妻将临盆 准丈夫诉返礼
未婚妻将临盆 准丈夫诉返礼
新干讯(李国红)未婚妻子怀孕七月,在家安心待产等待结婚。不料,准丈夫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彩礼。8月27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方某同意返还原告林某10000元。
2011年11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双方订立婚约,原告并支付了见面礼10000元和礼金60000元。此后,双方即开始同居生活。2012年3月,被告怀有身孕,至庭审时已有七个月。同年5月,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发生争吵,甚至到双方亲友之间发生争斗,矛盾越来越深。此后,双方矛盾未见缓解。为此,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彩礼。
承办法官一接到案件后,在了解案情特殊(女方怀孕,男方诉返彩礼)的基础上,开庭前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联系,进一步了解案情及双方的真实想法,尽力做双方思想工作。首先,做原告方思想工作,真正了解在被告怀有身孕,原告要求离婚的原因,试图消除原、被告双方的隔阂,让双方重新携手共同生活;其次,在无法让双方共同走在一起的情况下,希望原告充分考虑被告目前的情况,亦希望被告认清双方目前的感情状况,从有利于原、被告双方及所孕小孩的角度出发,充分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待小孩出生后,原告方可再行提起诉讼的基础上,原、被告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