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借走后找不到了 愿低价赔偿但多次协商无果
电动车一“借”不复返
本报讯 记者孙亚男报道:昨日,家住吉州区的王女士拨打吉安晚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称,她新买的一辆电动车被儿子骑出去后被人借走,结果对方表示车子找不到了,提出低价赔偿,但双方协商无果。
前不久,王女士买了一辆价值3600元的电动车。8月19日,王女士的儿子曾同学骑这辆电动车出去玩时,被他的一个朋友赵同学看到。随后对方表示想借这辆电动车去买点东西,并一再保证会将车归还。没想到的是,赵同学骑着车子竟然一去不复返。在家等了好几天的曾同学很着急,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王女士打听到了借走电动车的赵同学的家庭住址,便带着儿子上门去讨要。对方一开始说过几天就归还,结果等了数天之后仍未归还。当王女士再次去赵同学家时,赵同学及其家人表示车子找不到了,并提出赔偿2000元。王女士不同意,认为对方应该按照自己购车时的价格进行赔偿。于是,双方就此事产生了争执,多次协商未果。
22日上午,吉安晚报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赵同学家。经过双方再次商量后,王女士同意赵同学赔偿其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