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东躲西藏真难"泰和一毁林者逃亡三年终领刑
“在外东躲西藏真难”
泰和一毁林者逃亡三年终领刑
本报讯 郭廷良报道:“在外面东躲西藏,真难!如今回家了,真好!”8月2日,逃亡三年的林某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据悉,逃亡三年之久的林某被泰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至此,泰和县一起侦办三年的特大毁林案画上句号。
2010年11月6日,泰和县森林公安局接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泰和县小龙镇中洞村竹溪组山场大肆砍伐樟树。案情就是命令,泰和县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立刻安排精干力量前往查处。经查证,2010年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林某为了清山造林,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下雇请他人携带工具到其自家“上坑子”山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15株。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该起案件属典型的特大毁林案。2010年12月21日,经泰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听到风声后,连夜逃到广东等地躲藏,三年未归。今年5月28日,泰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犯罪嫌疑人林某已回家后,便及时与小龙派出所联系,并成功将林某抓获 归案;5月30日,泰和县森林公安局立刻将案件移送起诉;7月20日,泰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