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一天未住竟臭气熏天 房东已退还钱给租客
出租房一天未住竟臭气熏天
莫气,房东已退钱给租客
本报讯记者李园园报道:近日,吉州区的刘女士致电吉安晚报热线15207961110,称她6月1日在吉州区书街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3个月,但她一直没有住进去。8月1日,刘女士去的时候发现厕所坏了,房子里满是异味,于是想退回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但由于房子多次转租,刘女士从未见过房东,也就退不到钱。日前,在吉安晚报记者的调解下,房东肖女士当场退回500元给刘女士。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居住的地方正在拆迁。为避免拆迁后临时寻找居住地带来的麻烦,刘女士在亲戚王女士的介绍下,于6月1日租下了书街的这套房子。这套房子是王 女士的同事在今年3月租下来的,租期3个月,每月300元。此人住到4月就不想住了,通过王女士转租给刘女士。刘女士给了王女士同事一个月的房租300元,并且交了押金200元和3个月房租900元给房东肖女士的委托人。
租下房子以后,刘女士一直没住进去。8月1日,她来到书街租住的房子里,“那天中午,我想去里面午休一下,结果一进去臭得要命。可能是外面的化粪池坏了,厕所里污水外溢,根本没办法住。我一天都没住过就这样了”。
事后,刘女士找到了房东肖女士的委托人,希望能退回押金200元和一个月的房租300元,就此事双方发生了争执。该委托人告诉记者:“房子本来好好的,租给她就搞成这个样子。”而刘女士也觉得委屈,“我一天都没住,怎么能怨我呢?这房子没办法住,我要退钱。”
在吉安晚报记者的调解下,房东肖女士来到了书街。她表示,“这房子我一直没来看过,租给谁了我也不知道。现在搞成这样子,租客也有责任,哪有这么久不来看一下的。现在还为了这样的小事吵架,实在没有必要,她(刘女士)不想租就算了,我把钱退给她。大家不要为了这样的事情吵架。”随后,房东肖女士将钱退还给了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