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抓获一杀人犯 如今能否申请见义勇为奖?
27年前抓获一名越狱杀人犯如今还能否申请见义勇为奖?
本报讯 记者李妍报道:日前,正在吉州区工作的市民朱信华致电吉安晚报热线15207961110,称他于1985年3月在吉安县成功抓获一名越狱伤人的逃犯,但未被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奖。如今时隔27年,他想知道自己是否还能通过申请获得该奖。
据朱信华介绍,1985年3月26日下午,一名越狱犯窜入吉安县天河镇闹市街头行凶。该越狱犯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大号螺丝刀,当场砍伤了18人,还杀死了一名16岁的少女。正当所有人都惊恐万分时,朱信华没有退缩,他冲上前去,并在他人的帮助下,很快将这名越狱犯抓获。随后,记者从朱信华提供的1985年8月3日的《江西青年报》以及其他一些报纸的相关报道中,找到了该事件的记载,同时还通过1986年由原江西省吉安行署公安处第二科颁发给朱信华的嘉奖证书,证实了朱信华所说的情况属实。
采访中,朱信华向记者透露,他在天河镇闹市街头抓获这名越狱犯后,许多媒体都对他进行了报道,公安机关也给他颁发了证书。同时,他所在的单位也因此事特别批准他到庐山休养了一段时间。虽然这一切让他有了不小的满足感,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遗憾没有被授予见义勇为奖。
8月7日,记者联系了吉州区政法委办公室。该办公室一负责人在了解了朱信华的情况后表示,正气需要弘扬,对见义勇为的群众更要褒奖。也许是因为时间关系,朱信华的义举他们并没有听说过,但是如果朱信华能够提供他本人所写的一封书面申请以及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会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再根据事实判定朱信华的情况是否符合被授予见义勇为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