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一男子为肇事弟弟顶罪 因作伪证被行政拘留
我种田他有工作,为了他的前途着想
哥哥为交通肇事弟弟顶罪因作伪证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 胡小俭、姚永忠报道:7月23日,峡江县公安局处理了一起“作伪证”案,对替交通肇事弟弟“顶包”的傅某白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7月21日上午11时许,在峡江县戈坪乡一乡道上发生两辆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两名摩托车驾驶人傅某雪、刘某勇及刘某勇摩托车上的乘客彭某(男,76岁,系刘某勇岳父)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交警赶到现场后,一个30岁上下、名叫傅某白的人告诉交警,他就是其中那辆无牌摩托车的驾驶人。待现场勘查完毕,交警将傅某白带回单位做笔录,他仍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民警赶到医院,得知彭某因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伤员均表示自己就是两辆肇事摩托车的驾驶人。这就奇怪了,莫非两辆摩托车有三个驾驶人?民警遂再次询问全身无任何伤痕的傅某白,傅某白见瞒不过去,只好道出实情:原来,真正肇事的是自己的弟弟傅某雪,听说弟弟出事后自己马上赶到现场,考虑到自己有驾驶证而弟弟没有,自己种田为生而弟弟在外地工作,出了这么大的事可能会影响弟弟的前途,就暗下决心,不管是死是活,也要替弟弟承担这个事情。傅某白就自告奋勇,谎称自己是肇事者,并编造了一堆谎言。没想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很快自己就被揭穿。
查证属实后,民警对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词的傅某白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